July 23, 2025
原告將其所有之本案房屋出租予被告使用,沒想到被告竟於租約終止後仍持續占用本案房屋,並有積欠租金、水費及電費等款項。原告在與威仁法律事務所的張嘉仁律師完整諮詢後,決定將案件委由張律師協助處理。
當事人因積欠債務未清償,又在繼承時未辦理拋棄繼承,導致債權人告上法院,要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,打算強制執行當事人本來應該可以分得之遺產,經王邵威律師詳閱卷證,提出答辯理由,成功駁回債權人之請求,一審勝訴!
當事人將土地租賃給他人建築鐵皮屋,但租約到期後,對方卻遲遲拒絕搬遷並回復原狀,經王邵威律師經手處理,成功說服一審法官判決被告應將地上物拆除,且需在將土地交還當事人前,按月給付不當得利!
被繼承人生前借款2000萬元給被告,繼承人於繼承後才發現這筆借款並決定追討,由於金流紀錄跟借款相關證據零散,故當事人決定委任王邵威律師處理,最後成功追討1000多萬元之借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