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離婚,許多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進行,甚至在協調過程中,雙方無法達成共識。離婚不只是感情的結束,更 牽涉到法律程序、財產及子女的安排,如果在沒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貿然進行,反而可能造成日後的爭議及風險。 本文將從法律規範及實務角度出發,帶您一步步認識離婚方式、離婚程序中必須注意的重點,以及讓您評估是否需要律師的協助。
了解離婚程序前,先分辨離婚的3種方式
協議離婚程序
協議離婚,又稱為「兩願離婚」,只要夫妻雙方對「離婚」及「離婚後的安排(財產分配、子女監護、扶養費等)」有共識,就可以透過「協議離婚」終止婚姻關係,不需要經過法院判決,是目前臺灣離婚程序中,最簡單、快速的離婚方式,並且通常當天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續。
此外,除了共同擬定離婚協議書,明載雙方對財產、子女的處理方式之外,也需要有兩位「具完全行為能力」的證人簽名,才能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。
調解離婚程序
調解離婚指的是,雙方皆同意離婚,但對於財產分配、子女監護或扶養費等事項,無法取得共識,需要由公正且專業的第三方介入協調,協助給予法律建議、幫助雙方依法律規範,向法院申請調解,並由法官或調解委員主持協調。
調解成功時,法院會提供「具有法律效力」的調解筆錄(效力等同於判決),並通知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程序。但調解離婚的離婚程序,通常比協議離婚長,一般需要數月的時間,並且調解過程,須由當事人親自出席,以及律師協助當事人準備各項資料及法律主張。
訴訟離婚程序
訴訟離婚,又稱為「裁判離婚」,指的是夫妻雙方無法協議離婚、甚至對是否離婚本身完全無共識,必須由其中一人向法院提起訴訟,並由法官判決婚姻關係是否終止。訴訟離婚是三種離婚方式中,離婚程序最複雜、耗時的一種,通常從提出訴狀到取得判決,可能需要半年至一年以上的時間,並且在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後,法院會先安排強制調解程序,如果調解不成功,案件才會進入正式審理階段。
此外,審理過程中,法院會依《民法》第 1052 條規定,檢視雙方婚姻存續中,是否存在外遇、虐待、惡意遺棄等問題,並針對子女監護、扶養費及財產分配等進行裁判。
離婚程序中必知的4大重點
一、離婚程序的文件
無論是用哪一種方式進行離婚程序,最終都需要到「戶政事務所」辦理離婚登記。
即使是調解及訴訟離婚,雖然在「調解成立」或「確定判決」時,法律上就已經產生離婚效力,但依照戶籍法規定,雙方仍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離婚登記,否則將會面臨行政罰鍰。如果文件準備不齊或內容有誤,可能會導致無法當日辦理。因此,事前準備完整文件相當重要。
以協議離婚為例,通常需要先備妥雙方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結婚證書(或婚姻登記資料)、雙方簽署完成的離婚協議書;而調解離婚與裁判離婚,則需要額外準備法院核發的「調解筆錄」或「確定判決書」。
二、協議及證人須符合法律規定
雙方協議離婚,必須以書面方式記載雙方「離婚意願」及「相關約定事項」,並且根據《民法》第 1050 條規定,須由「至少兩位」具完全行為能力的證人簽名,而設置證人的目的,並非只是形式上的要求,而是為了確保離婚的雙方是自願離婚,而不是受到威脅、迫害。
雖然在實務上,戶政事務所只依照紙本文件進行審查,不會進行證人簽名真偽的查證,更不會確認證人是否知道當事人的離婚真意,但如果為了加速離婚程序,自行仿冒證人姓名,不僅可能導致離婚無效,還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、行使偽造私文書等刑事責任。因此,辦理協議離婚時,切勿輕忽證人制度,並且要確保證人符合資格,避免衍生後續不必要的法律風險。
三、協議內容要清楚且具體
在離婚的過程中,財產分配、扶養費、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及探視安排等,是最容易產生爭議的事項。如果協議內容僅以「雙方自行協調」帶過,可能會造成日後的紛爭。
建議將「財產及金額的分配方式、探視的時間點、扶養的責任歸屬」等明確寫入離婚協議中,才能確保離婚程序完整、無後顧之憂。同時也要注意,如果在擬定離婚協議時,對條款內容拿捏不定,或擔心日後產生解讀爭議,可以將內容交由專業的律師協助擬定及調整,像是威仁法律事務所不僅提供事前的把關,也從實務經驗出發,降低離婚後再次發生糾紛的風險。
四、法律效力因離婚方式不同而有差異
協議離婚、調解離婚、裁判離婚等三種類型的離婚方式,雖然都能終止婚姻關係,但在法律效力及執行力上仍有差異。
- 協議離婚:主要來自雙方合意,但如果一方未依約履行,仍需另行提起訴訟。
- 調解離婚:調解筆錄具有與「確定判決」相同的效力,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。
- 裁判離婚:最終結果由法院判決,法律效力最為明確。
此外,要特別留意的是,調解及訴訟離婚,在「調解成立」或「確定判決」時,就會產生離婚效力,並且雙方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離婚登記,以避免面臨行政罰鍰。因此,在選擇離婚方式時,除了考量時間及金錢的成本,也應評估未來執行及雙方的保障,選擇最符合自身情況的離婚程序。
律師在離婚程序中,能夠提供的 3 大協助
每段婚姻的情況不相同,所以在進行離婚程序時,很難直接套用固定的離婚程序。有些人希望盡快結束婚姻關係;有些人則需要面臨子女照顧、財產分配等複雜問題。因此,離婚除了選擇合適的方式之外,適時尋求律師事務所的協助,也能讓整個程序更清楚、也更有保障。
一、評估合適的離婚程序
依當事人的實際狀況,釐清雙方是否已達成離婚共識、是否仍有協商空間,以及是否有必要先透過「調解」的方式降低衝突。並且依照專業的法律分析,建議適合採取的離婚方式,或是協助當事人評估,是否有具備提起「訴訟離婚」的條件。
這些事前的評估,不僅可以讓想離婚的雙方,避免選擇不合適的離婚程序,更能降低雙方協調、爭執的時間,並且對於雙方的權益保障,會更加公正且具法律效力。
二、提供專業協調及文件
無論是協議離婚的「離婚協議書」,還是調解離婚的「調解條款」,這些書面內容的完整性,都會影響當事人日後的權益。而透過律師,則能協助當事人將「財產分配、扶養費、子女監護及探視」等事項具體化,並且避免使用「模糊、容易產生日後爭議」的文字,降低離婚後再次發生糾紛的風險。
因此,如果希望離婚後的生活安排能夠清楚落實,不留下爭議空間,建議在簽署任何協議、調解條款前,透過律師的協助,確保條款符合法律規定。而威仁法律事務所目前提供,每週五下午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提供當事人初步的諮詢,並依照實務經驗,協助釐清適合的離婚方式、提醒可能忽略的法律風險。
三、在訴訟離婚中提供法律支援
如果選擇以「訴訟離婚」的方式進行離婚程序,那麼法律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支援就更重要。因為每個離婚案件的情況並不相同,而律師則是透過婚姻關係的實際情況,協助當事人評估訴訟方向、整理相關證據,並在離婚程序中代為陳述主張,協助法官釐清事實。
同時,訴訟離婚在律師的協助下,也會讓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,有更明確的方向,避免當事人因為對法律不熟悉,而影響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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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合適的離婚程序,並確認協調內容、相關文件是否完整,才能避免在雙方關係結束後,發生爭議,甚至有離婚無效等風險。
經歷豐富的威仁法律事務所,會依個案的實際情況,提供專業的法律分析及實務建議,協助您在離婚程序中,找到最合適的方向。如果您對離婚流程仍感到不安,或不確定該如何開始,歡迎透過威仁法律事務所的 LINE 官方帳號,讓專業律師協助您保障權益,陪伴您安心展開新的人生旅程。
離婚程序相關疑問
Q1:離婚一定要兩個證人嗎?
如果是採取「協議離婚(兩願離婚)」,依《民法》第 1050 條規定,必須有至少兩位具完全行為能力的證人簽名,否則可能影響離婚的法律效力。但如果是選擇調解離婚、訴訟離婚,則不需要證人簽名,而是依照法院製作調解筆錄或判決書,進行後續的離婚程序。
Q2:訴訟離婚沒出席會怎樣?
在訴訟離婚程序中,法院通常會要求當事人親自到庭說明,尤其是在調解或言詞辯論階段。如果當事人「無正當理由」未出席,法院可能會視情況認定當事人未積極主張權利,影響案件的結果。
Q3:進行離婚程序,對方不願意簽字怎麼辦?
如果對方不願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,就無法進行協議離婚。此時,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調解離婚,但也因為每段婚姻的實際狀況不同,建議有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」的情況時,加入威仁法律事務所的 LINE 官方帳號進行諮詢,讓專業的律師協助您評估可執行、最合適的離婚方式。
Q4:離婚程序一定要請律師嗎?
以法律層面來說,並沒有規定離婚一定要委任律師,像是協議離婚、調解離婚,都是當事人可以自行辦理的離婚方式。但如果涉及子女監護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等問題,或雙方離婚需要採取「訴訟離婚程序」,這些狀況所面臨的法規、實務細節較多,通常建議委任律師,較能降低風險、保護自身權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