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ptember 18, 2025
成功案例分享:離婚訴訟勝訴
案件類型:民事案件-離婚訴訟
判決結果:原告勝訴,判決離婚
承辦律師:王邵威律師

案件背景
雙方在婚姻期間因價值觀不合與頻繁爭吵,夫妻感情漸行漸遠。原告無法忍受令人窒息的婚姻生活,故雙方分居近兩年,並因當事人在國外生活,無法回台灣辦理離婚手續,遂委託王邵威律師協助其在台進行離婚訴訟。
律師主張與法院見解
王律師提出雙方對話紀錄、入出境資料,說明雙方已長期未共同生活,均無繼續婚姻之意願,法院也認同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,雙方已無法再正常維持夫妻共同生活,也無修復可能。這樣的情況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規定「有重大事由而難以維持婚姻」之標準,法院遂做出離婚判決。
案件啟示
- 在婚姻中若經年累月無法共處、溝通破裂,感情已不復存在,分居時間長且雙方實際生活分離,法院通常會認定婚姻已生重大事由,予以離婚。
- 雖然被告可能提出各種抗辯,但若事實上無共同生活、雙方無重建感情之可能,且原告有證明分居與雙方「無維繫婚姻意願」之記錄或證據,勝訴的機會會比較大。
找對律師的重要性
選對律師協助提出明確證據與陳述,是取得有利判決的重要因素。